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上午表示,行政院核定明(103)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明年連續假期共有6個,放假總日數為114日,其中農曆春節有六天假期。
人事總處指出,歷年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110日至115日,明年總放假日數為114日。明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計有8個,均於節日當天放假1日,其中3日以上連續假期計有: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、和平紀念日、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及國慶日等6個。
人事總處強調,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,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,原則上比照辦理,軍人放假規定,是屬於國防部主管權責,依該部規定辦理。至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,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。另外,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,應依該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規定辦理。